2019年6月29日 星期六

What I saw: 沒有從天上掉餡餅這回事

What I saw: 沒有從天上掉餡餅這回事 特別討厭二手菸,因此看到邊騎車邊抽菸者,十之八九會騎到他旁邊,告訴他:騎車已經禁止抽菸了,連單拿著都不行(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1條之1)。接著再比一比安全帽上的記錄器,市庫入帳600元。然後心情特好會送上Have a nice day,再揚長而去。 至於隨手丟菸蒂者,更是深惡痛絕,哈哈哈。 檢舉交通違規,沒有檢舉獎金這回事!沒有,沒有,沒有。哪個縣市都一樣,而且愈是偏僻的縣份,當地警方愈是不在意這回事,諸如三寶極多的宜蘭縣。 其實不知道環保檢舉有獎金,直到今年一月初在街上與到某人邊騎車邊抽菸,接著在等紅綠燈時直接丟菸蒂於路邊。我上前告訴他,騎車禁止抽菸了,同時亂丟菸蒂也是得罰款的。那名房仲一臉無所謂的模樣,也沒藥撿拾菸蒂。我只好指了指行車紀錄器,祝福他:紅燈越線一張,抽菸又一張,亂丟菸蒂再一張,希望他今天有成交案件,不然今天白出門一趟了。哈哈哈哈哈~ 之後截圖、截影片、上傳環保局與市警局網頁。後者的頁面已然接近使用者友善的程度(估計得花個十分鐘以上),前者就圈圈叉叉了(超過半小時)。折騰了半天,把人事時地物說清楚,再留下個資:姓名、住址、身分證字號。 以為這是很簡單的事?殊不知,還很囉唆。這中間環保局還會寄掛號給你,通知你成案(大概一個多月)。然後等到開立罰單,再等到繳納罰金之後,才會寄通知單給我。沒想到,這德歷經整整五個月以上的時間。中間還得去領掛號信,這點真的很煩。 新聞上報導那些所謂檢舉達人,甚麼月入十萬元,我覺得不是不可能,只是天下真的沒有白吃的午餐,單單這360元就很折騰人(我還得把我的身分證影本和存摺給回寄給環保局)。看似很好賺的一張,其實遠遠沒有那麼輕鬆。 單純就是不爽路上抽菸的,哈哈哈。等等就去先捐掉這360元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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