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hat I saw: 「魯西迪」趕投胎 來這買水餃回家吃。看到有個歐吉桑獨自一人在看手機上的文章還是小說?吸引我目光的是他一個人已經吃了一盤水餃,還有一盤小菜,喝了兩瓶冰啤酒(應該會觸犯刑法185-3條與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3條),通通一乾二淨地,埋單后站在店門抽起菸來。他裝備可齊全了,身上和車似乎都不是便宜貨。 心想在這麼高溫下願意騎腳踏車出來運動,這不是件簡單事(我有過類似經驗),然后要這麼不健康又危險的方式繼續歸途。他一根煙的破壞量可能足以涵蓋他騎車的能量吧? 人生已經苦短,何必這麼辛苦在外在維持健康,然后同時更大力在危害自己與他人呢?這是何苦來哉?原本想問他是否飯后要趕投胎的?想想他酒駕本身就是加速投胎的可能性了,何必問他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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